【官方条款】根据《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,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.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;
2. 无暴力犯罪记录,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,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;
3. 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;
4.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有效的居住证,或者在本市已经办理身份信息登记。
【通俗解读】青岛的政策比较友好,外地司机不一定非要居住证,只要在青岛办了身份信息登记就行,这一点比很多城市宽松。驾照满3年、近3个记分周期没被扣满12分是基本操作。暴力犯罪记录这块查得比较严,全国范围内的记录都算。年龄上限直接放到65岁,跟济南一个标准。
官方来源:http://qdjt.qingdao.gov.cn/jtj_zcfg/sjjbmzcfg_54/202112/t20211214_3998986.shtml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