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贵港市从事网约车服务,驾驶员须依法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贵港市目前执行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要求,具体条件如下。
一、申请条件
根据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)及贵港市交通运输部门执行口径:
(一)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;
(二)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,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;
(三)无暴力犯罪记录;
(四)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年龄要求
出租汽车驾驶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。申请时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身体健康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向贵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(行政审批局)提出申请;
(二)提交身份证明、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;
(三)参加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;
(四)考试合格后核发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
说明:贵港市暂未公开发布专门的市级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,以上条件依据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及贵港市政府咨询答复整理。
